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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林政内膜加工厂,位于苍南县灵溪镇东仓路427号,租赁温州顺发塑料厂第2 幢一层西首第6间厂房建设本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约900m2,一家主要从事是一家专业从事PE膜生产的企业,项目员工4人,不设食宿,员工生活用水使用厂区公用设施,无单独卫生间,年工作300天,单班制8小时生产,因吹膜机、分切机未按照环评落实,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1000吨PE膜。
2018年9月,公司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写《苍南县林政内膜加工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苍南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苍环批〔2018〕195号。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年产1000吨PE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