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成就服务、诚信塑造永恒
一、项目概况
企业总建筑面积2166.18m2,本次改建项目淘汰原有电镀生产线(保留原有喷漆生产线,以及拉丝、抛光等配套设备),建设1条全自动滚镀锌和1条全自动挂镀锌生产线,镀槽容量为32832L,其中1#全自动滚镀锌生产线9216L,2#全自动挂镀锌生产线23616L,剩余69L电镀容量作为备用,改建完成后镀种仅为镀锌,达到年加工6000吨标准件、3000吨汽车配件和3000吨电器配件的生产规模,自动化率100%。目前,企业1#全自动滚镀锌生产线和2#全自动挂镀锌生产线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喷漆生产线暂未整改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单位)对温州市浩迈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 温州市浩迈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现给予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浩迈电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龙湾区电镀整治标准厂房7幢C3-4层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158588127
三、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室
四、环评报告表全文公示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自行下载环评报告表查阅,相关意见通过发信函、致电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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