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成就服务、诚信塑造永恒
一、项目概况
浙江满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彩印塑料编织袋、纸塑复合袋以及编织袋筒料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原厂址租赁于苍南县灵溪镇家具产业园区(苍南新天地家具有限公司用房第2幢 A),原环评审批生产规模为年产600吨复合编织袋。现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市场不断开拓,原环评审批规模已不能满足企业生产需要,现企业拟租赁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A栋与C栋生产车间投资建设本迁扩建项目。总租赁建筑面积16825m2,迁扩建完成后达到年产2000吨彩印塑料编织袋、3000吨纸塑复合袋及4500吨编织袋筒料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单位)对年产2000吨彩印塑料编织袋丶3000吨纸塑复合袋及4500吨编织袋筒料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年产2000吨彩印塑料编织袋丶3000吨纸塑复合袋及4500吨编织袋筒料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现给予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满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A栋
联系人:张传满
联系电话:13906777446
三、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7-68883111
四、环评报告表全文公示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n8wpyP4qpk0efmCxqsc6w
提取码:mokq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自行下载环评报告表查阅,相关意见通过发信函、致电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