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成就服务、诚信塑造永恒
一、项目概况
温州汇新印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软包装袋生产的企业。企业租赁于苍南县钱库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新安)50幢4楼、5楼投资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546.9m2。企业分别于2020年、2021年通过苍南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温环苍改备[2020]1-0090号、温环苍建[2021]77号)。随企业发展,企业决定进行扩建对其中4楼东南角(原为模切车间)新增2台吹膜机作为吹膜车间使用,待项目投产后能达到年产50吨包装膜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单位)对温州汇新印刷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吨包装膜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温州汇新印刷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吨包装膜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现给予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汇新印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苍南县钱库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新安)50幢4楼
联系人:陈德寿
联系电话:15726868222
三、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7-68883111
四、环评报告表全文公示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自行下载环评报告表查阅,相关意见通过发信函、致电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