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成就服务、诚信塑造永恒
一、项目概况
浙江佳华标牌材料有限公司原址位于苍南县金乡镇吴家堡村曙光路15号。企业购买苍南县钱库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新安)51-52幢2单元202号作为新增彩印车间以实施扩建。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963.97m2,共有员工12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单班12小时制生产,年生产天数300天,建成后最终达到年新增500吨软包装袋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单位)对浙江佳华标牌材料有限公司年新增500吨彩印软包装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浙江佳华标牌材料有限公司新增500吨彩印软包装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现给予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佳华标牌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苍南县钱库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新安)51-52幢2单元202号
联系人:吴联钱
联系电话:13858779823
三、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7-68883111
四、环评报告表全文公示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自行下载环评报告表查阅,相关意见通过发信函、致电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