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成就服务、诚信塑造永恒
一、项目概况
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发展,企业决定在原厂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山海大道366号B2幢生产车间内投资本次扩建项目,新增拉丝机、圆织机、淋膜复合机、吹膜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一方面解决防伪包装物生产线原料供应不稳定问题,另一方面解决原有淋膜复合机、吹膜机实际运行中不稳定问题,增加的淋膜复合机、吹膜机只作为备份设备使用,不存在增加原产品产能。因此本次扩建项目完成后将达到新增年产8000吨编织袋原料的生产规模(部分作为企业防伪包装物生产线原料供应,其余部分外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单位)对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公示稿),现给予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山海大道366号B2幢
联系人:李传欧
联系电话:13506873519
三、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室
四、环评报告表全文公示及备案承诺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自行下载环评报告表查阅,相关意见通过发信函、致电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3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