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成就服务、诚信塑造永恒
一、项目概况
苍南县永旭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委托编制《苍南县永旭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并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批文号:温环苍建[2019]052号),原环评审批生产规模为年加工200吨亚克力标牌。随后企业于2020年5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温环苍验[2020]007号)。之后企业实施全厂搬迁,于2020年10月委托编制《苍南县永旭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并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批文号:温环苍建﹝2020﹞364号),现状生产厂房未验收。
现由于市场需求,企业原审批生产规模已不能满足企业的生产需求,因此企业决定在原有厂区内投资建设本次扩建项目,企业拟决定新增激光切割机、UV打印机等设备。扩建完成后最终达到年产450吨亚克力标牌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单位)对 苍南县永旭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现给予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苍南县永旭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苍南县钱库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新安)3、4幢生产车间单元401、402号
联系人:陈道旦
联系电话:13868340486
三、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室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0577-68883111
四、环评登记表全文公示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自行下载环评登记表查阅,相关意见通过发信函、致电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