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成就服务、诚信塑造永恒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单位)对平阳县鸿业有机玻璃制品厂年产600吨亚克力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平阳县鸿业有机玻璃制品厂年产600吨亚克力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全本),现给予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阳县鸿业有机玻璃制品厂
联系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墨城临港工业小区1号路B06(车间二)
联系人:陈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