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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鑫得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温州市鑫得工艺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塑料品加工的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迎合市场需求,企业购买苍南县钱库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新安)33、34幢4层404室厂房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建筑面积为953.93m2,最终达到年加工120吨塑料品的生产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单位)对温州市鑫得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温州市鑫得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现给予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鑫得工艺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苍南县钱库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期(新安)33、34幢4层404室厂房
联系人:谢尚作
联系电话:18357766877
三、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大顺发商厦1211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7-68883111
四、环评报告表全文公示链接
公示--温州市鑫得工艺品有限公司.pdf
鑫得--删除加密说明.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C_G7gbAfskEPYCJbLJ6Gg
提取码:686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自行下载环评报告表查阅,相关意见通过发信函、致电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