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成就服务、诚信塑造永恒
温州市利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生产的企业,企业选址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金竹工业区霞金路405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租用温州市吉之豪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厂房进行生产,租赁面积为800m2,并购置塑料清洗破碎生产线等设备,项目总投资250万元,拟实施后项目总生产规模为年回收清洗、综合利用5千吨废塑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项目应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类项目(指指从各种废料(包括固体废料、废水(液)、废气等)中回收,或经过分类,使其适于进一步加工为新原料的非金属废料),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本项目为废塑料进行分拣、破碎、清洗的项目,属于“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的“其他”类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19年09月开工,2019年12月竣工,2019年08月,公司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写《温州市利能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清洗、综合利用5千吨废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温环瓯建〔2019〕230号。企业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4%。目前,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已达到设计生产设备的75%以上,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整体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