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成就服务、诚信塑造永恒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单位)对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编织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编织袋改扩建项目(公示稿),现给予公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华山村经二路以东园区大道南侧地块(浙江亚设塑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第一幢第三层)
联系人:林天伟
联系电话:13606776293
三、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77-68883111
四、环评报告表全文公示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QyBhzMg4Y5LmlYkDFD3EA?pwd=r5rl
提取码:r5r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自行下载环评报告表查阅,相关意见通过发信函、致电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起。